稻田综合种养乡村振兴(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的缺点)

稻田综合种养乡村振兴(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的缺点)
稻田综合种养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内涵,是促进生态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完成现代化稻田综合种养,构建全国最大的农业生产与生活生态、构建多元化的乡村产业体系,有特殊意义。
一、政策
1、可以将符合条件的资金、技术转移给村级集体组织,解决有关资金、技术需求的家庭、集体经济组织,使其形成的有效、稳定的社会制度。
2、依法办理土地的农民可以无偿为其办理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手续,为其带来一定的财产权益。
3、允许农民集体购买农、林、牧、渔等林果业资源,为其生产、管理、生活服务,并可以为其发展生产提供便利。
4、允许农民集体采取出租、入股、托管等方式从事农业经营,既可以解决农民所需的劳动力、资金、技术,也可以享受土地的收益。
5、也可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等贷款,保证其合法权益。
5、政府采取农业社会化服务,解决农业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问题。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规定
承包地的承包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
1、承包方变更登记,有权在承包方书面委托书或承包方书面委托书上确定。
2、承包方变更承包土地的,应当在承包方的同一范围内变更登记。
3、承包方变更承包土地的,应当及时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经发包方同意,由承包方依法决定是否还土地。
4、承包方依法取得承包土地的,有权自主组织开展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5、承包方依法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委托发包方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6、承包方协商一致承包土地的,承包方和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一般可以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率,并且可以延长土地的使用年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有:
1、种地经营权流转: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具有承包权的农村土地,可以采取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
2、流转土地经营权预留土地:
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有流转意愿的农村土地,可采取开荒、建设、扩建等方式进行流转。一般可以采取“租赁”,即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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