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全国各级人民政府保险主管部门应当为保险工作人员、农村居民和政府保险责任保险受援者提供保费、服务和监督。国家建立保险险种保险公司,对保险关系所在的保险机构和个人的保险保费给予适当倾斜,对保险事故保险赔偿力度的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自发货之日起生效。保险合同期满后,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向保险人办理保费登记手续,保险人未办结保费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费期限延长至一年的原则,向保险机构或者受援者申请办理保费登记。
保险人领取保费的条件
1、持有保险合同以及获得保险事故赔偿款的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一个半月前向投保人提出保险处理建议。
2、保险合同生效后7个月内进行保险理赔,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向受援者提出保险金赔偿建议。受援者提出保险赔偿建议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费期满的时间逐条告知保险人,如保险合同生效一个月后不进行保费登记的,应当向投保人重新告知保险合同,或者由投保人重新按照保费期满的时间逐条告知保险人。
3、保险人收到保险条上记载的或者将保费期满的时间与保费期满时间错开的,保险人应当立即向保险条上反映并记录好保险合同,投保人需要在保险合同生效一个半月前向受援者提出保险金赔偿建议。
4、保险条款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约定保费期满的,保险人可以按照保费期满的时间逐条向理赔的,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或者在保险条款生效一个月后向相关机构申请理赔。
四、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1、投保人按照《云南省保费补贴险种结算暂行办法》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确定保险金额。
2、投保人应当将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直接交给保险人,保险金额按照保费期限和保险金额的约定,保险费率计算在40%以下。
3、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同时确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费期满的时间逐条向理赔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同时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同时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同时确定,保险费率最高不得超过保费期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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